在天津申请小学学位津籍非津籍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11-17 19:22  浏览量:2

么在天津申请小学学位

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津籍非津籍申请小学学位材料区别

津籍适龄儿童所需材料

天津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非津籍适龄儿童所需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津籍非津籍申请小学学位材料区别

津籍入学安排

依据现行户籍政策,可以实现“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应先实现人户统一。凡符合“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非津籍入学安排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及时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按照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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