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62368-1对锂电池的要求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1-18 09:25 浏览量:1
电池的运用给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例如“手机电池爆炸导致烧伤毁容”、“儿童吞咽电池造成灼伤”等,事故的发生也引发了大家对电池产品安全的重视。这就要求产品设计开发以及产品的检测认证要尽可能地规避这些安全风险。
IEC 62368-1中关于电池的要求包括两部分:
一、包含钾纽扣电池的产品;
二、带电池组及其保护电路的设备。
包含锂纽扣电池的产品对产品中这类电池使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考量对儿童可能是可触及的和包含直径等于或小于32mm的锂纽扣电池的设备(包括遥控装置)。通过指示性安全防护警示使用者尤其是儿童正确使用、远离危险。对于带有电池仓门盖的设备在设计时应使用如下之一的方法以降低儿童移开电池的可能性:
需要用工具,例如螺丝刀、硬币等来打开电池仓;或者电池仓门盖需要至少施加两个独立的和同步的动作才能手动打开。
此外,还需根据适用情况对产品依次进行如下试验:
(1)应力消除试验
(2)电池更换试验
(3)跌落试验
(4)冲击试验
(5)挤压试验
然后再用刚性测试手指对电池仓/盖,以最不利位置和最不利方向施加30N±1N的力,持续10s。
每次应只在一个方向施加力,电池仓门盖除了能保持功能完好外,仓内电池不应变成可触及或者在下图20试验钩施加20N的力的情况下,应不可能将电池从产品中取出。带电池组及其保护电路的设备
对于包含普通人员和经过指导的人员可以更换电池组的设备,除非可能在说明书中提供完整的指导性安全防护。还应根据适用情况进行如下试验来检验设备内提供的电池组的保护电路(用于以下试验的电池组要么是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一个新的不可充电电池组或一个充满电的可充电电池组,要么是制造商推荐的同设备一起使用的电池组)。
(1)可充电电池的过充试验。
(2)过度放电试验。
(3)可充电电池组的反向充电试验,
(4)不可充电电池的意外充电试验,
试验后不应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由于电池组外壳出现裂纹、破裂或爆裂而导致化学漏液,该化学漏液可能严重影响安全防护;
--从电池组中任何压力释放装置溢出液体,除非设备能够容纳溢出的液体,且不会造成损坏安全防护或危及普通人员或经过指导的人员的危
险;
--电池爆炸,该爆炸会对普通人员或经过指导的人员造成伤害;
--发出的火焰或冒出的熔融金属蔓延到了设备外壳的外面。
试验期间:
电池组的温度不应超过电池组制造商规定的允许的电池组温度;
且电池组流出的最大电流应在电池组规格的范围内。
此外,包含二次锂电池组的设备还需满足以下附加安全防护的要求:
(1)在正常,异常和故障的条件下,二次锂电池组的充电电流和充电电压不超过厂家规定的允许值;
(2)当电池组温度超过最高规定充电温度时,电池组充电电路应中止充电。当电池组温度低于最低规定充电温度时,电池组充电电路应将
电流限制在电池组制造商规定的值以内;
(3)二次锂电池组应提供防火防护外壳,除非满足如下要求:
电池组满足PS1电路限值;
带电池组的设备符台6.4.5.2的附加安全防护要求。
如果二次锂电池组用在手持式,直插式和可携带式设备中,则需要满足跌落试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