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儿童福利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5 05:27 浏览量: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阳区儿童福利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办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阳区户籍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六)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七)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办公室文员2人、财务人员1人,管理人员1人,儿童保育员1人。
(二)工作职责及要求:
1.办公室文员: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电脑操作熟练,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2.财务人员: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会计或以上资质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3.管理人员:从事儿童及保育员管理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招聘、人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对员工关系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具备极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规划和安排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能够处理好员工之间的矛盾,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4.儿童保育员:从事儿童保育工作,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育婴师等相关专业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50周岁,限女性。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40元/月,试用期间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一年一聘),试用期不合格不予聘用。
试用期满后薪资待遇为3500—4000元/月(含五险)+绩效奖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体检入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昭阳融媒。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入职。面试人员自带健康体检报告。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06月30日。
昭阳区儿童福利院
2024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