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6 17:36 浏览量:5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台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合同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新媒体微信小编1人
02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合作精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工作能服从安排,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微信编辑能力,能熟练使用Photoshop、剪映等软件,有新媒体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03招聘程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至12月8日。报考人员须提交《台州市妇联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上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地址:tzflb@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招聘考试+姓名”,并来电确认)。联系电话:88510616。面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由市妇联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资料,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则取消此次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公开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试用期满2个月并经考核合格,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7.递补。若出现自动放弃的,体检、考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6个月内自行离职等情况,可在本轮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4用工待遇
按台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
附件:台州市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报名表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