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女童”跑全马?不应鼓励儿童参与超出其能力的极限运动
发布时间:2024-12-18 21:00 浏览量:2
马拉松热潮下,马拉松赛道上从来不缺热搜新闻。最近,在江西上饶婺源举办的一场马拉松赛上,一位父亲体力不支退赛,其六岁的女儿(事后其父称女儿实为10岁)却跑完了全程马拉松,引发网络热议。在舆论之下,组委会回应称责任在于该父亲罔顾赛道裁判意见。
根据中国田径协会的规定,参加马拉松及以上距离赛事的运动员需满20周岁;半程马拉松及10公里项目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当年满16周岁;10公里以下项目,未成年人参赛应由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由老师或家长陪跑。
显而易见,10岁儿童跑全程马拉松违反了官方规定,更不用说这名女童是在脱离父亲陪护情况下跑步(根据组委会回应,该父亲退赛后上了收容车,看到赛道工作人员阻止其女儿跑步才下车)。
让10岁女童跑完全马,组委会也难辞其咎。尽管组委会辩称是父亲没能服从裁判意见,但作为组委会,有维护赛事规则的责任和义务。当赛道上出现明显违规行为时,组委会有权也理应立即处置。毕竟,安排工作人员将这对父女带离赛道,并不是什么艰巨的、难以完成的任务。而从赛事影像资料来看,组委会看似是主动安排了工作人员陪护,这一行为表面上是在保护儿童安全,但实际上,可以说组委会不仅没有履行其维护赛事规则的责任,还在变相怂恿“鼓励”赛道违规行为。从这一点看,组委会的行为和事后回应都不合理。
这对父女还违反了禁止蹭跑和替跑的规定。婺源马拉松官网显示,只有佩戴号码布的选手才允许进入相应竞赛项目的起跑区。因为报名资格对年龄有限制,六岁儿童显然无法获得全程马拉松参赛资格,没有号码布。她上了赛道,是蹭跑。后来在赛道上,女孩戴着父亲的号码布跑步,这属于替跑。先蹭跑,再替跑,两次违规。组委会未能及时阻止,有失察失职之责。
随着赛事影像和芯片等技术的进步,现在绝大多数的蹭跑和替跑行为都被发现、并在事后予以严厉处罚。
在2024年4月份的郑开马拉松上,就有一位郑姓父亲带着九岁的儿子(戴着亲子赛组别号码布)完赛马拉松。事后,郑先生就被组委会以带儿子蹭跑(跨组参赛也是蹭跑)被禁赛两年。
更重要的是,马拉松这样长距离、高强度的体育活动,并不适合未成年人,强行参与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带来负面影响。有医学专家表示,14岁以下儿童的身体和心智尚未发育完全,身体消耗和承受的压力会比成年人更大,运动损伤风险也就更高,孩子的神经系统、心智发育不成熟,有时无法正确接收、表达身体的反馈,虽然疲劳感产生得快,恢复得也快,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发生消耗或损伤。而全程马拉松强度大、消耗时间长,容易损伤到儿童尚未发育完全的骨骼,严重时甚至会影响孩子的生长发育。
近些年,在全民健身运动的倡导下,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培养成为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关注和鼓励发展的方向。一些家长为了锻炼孩子的坚强毅力、强健体魄以及挑战自我,常常让孩子参加一些校外的极限运动。
市场上以满足家长这类需求的一些体能挑战项目也应运而生,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开办的蹦床、攀岩、马术、滑雪等体育项目越来越多。
但是,这些极限运动,如果超越了儿童能力的极限,可能适得其反。这些项目往往风险高、专业性高、安全保障要求高,近年来儿童在运动中受伤的事故频发。2024年8月,河北容城就有一名11岁的儿童在骑自行车时因为车速过快不慎摔倒,滑入对向车道,被对向正常行驶的汽车碾压身亡。
如果儿童在他们本不能参与的运动中出现伤亡事故,运动组织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法律意义上,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马拉松比赛的风险程度已经超出了一名儿童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如果一旦发生伤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先的责任主体是活动经营者。如果一名儿童在马拉松赛道上出现受伤,甚至更严重的生命危险,组委会难辞其咎。
2021年3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一起五岁儿童在某极限运动馆体验“高空极限逃生项目”时造成十级伤残事故进行判决。判决意见书中指出,场馆工作人员对未达年龄的体验者非但未予以制止、反而主动协助其完成高危活动,违反了活动规则和服务标准,判决场馆经营者承担75%的责任,赔偿伤者家庭136,764.5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相关费用1,517.50元。
法律判决书中还指出:挑战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鼓励挑战、突破并不意味着放弃预判、放弃防范、放弃履行法定义务。鼓励挑战也不以牺牲消费者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健康为代价。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以此做案例分析时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对于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适用“特别标准”,即活动场所存在对儿童具有诱惑力的危险时,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履行最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在上饶婺源马拉松六岁儿童跑全马的事件中,既然赛事根据规定不允许20岁以下人员参加,那么赛事的保障体系就没有针对未成年人进行安排。而一旦该名儿童在过程中意外受伤,虽然当事人属于违规进入赛道,但组委会也需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当然,六岁女童的监护人根据法律也将承担一定责任。
在既往的许多马拉松赛事中,蹭跑者或替跑者在赛道中出现意外的情况并不少见。他们非正式选手,自然也没有赛事保险,不仅得不到任何赔偿,而且一旦出事,就是受害者家属和组委会之间没完没了的法律纠纷,结果可谓是两败俱伤。而在这次事件中,蹭跑和替跑风险更是叠加了儿童参与极限运动的极高危险因素。儿童家长和组委会都极为缺乏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置风险于不顾,视规则为无物。
一名儿童跑完了许多成年人都无法完成的马拉松,这听上去非常正能量,令人感动,也很励志。也许正因如此,当事人以及许多网友会认为这个行为即便不那么合规,也情有可原,甚至被视为一种榜样。从运动科学来讲,也许的确有少数儿童的体能远超同龄人,真的具备完成马拉松比赛的能力,但这种行为,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符合规则的。也许初衷是为了培养儿童强健体魄和坚韧不拔的精神,但以违规甚至违法和潜在的巨大风险代价去凸显所谓的毅力、勇气,极为得不偿失。
无论从保护儿童身心健康,还是维护赛事纪律的角度,儿童违规参与全马、半马赛事,都不能鼓励。最终,婺源马拉松组委会公告,女孩的父亲被处以取消比赛成绩、禁赛三年的处罚。这是对那些希望“磨练孩子意志”的家长的一个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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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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