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气堡嬉闹引纠纷,伤了!法官细调解化矛盾,好了! — 铜川耀州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3-13 18:23 浏览量:3
追逐打闹、活泼好动是儿童的天性,孩子之间玩耍而造成他人受伤,引发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此事家长该不该参与?“护犊”是家长的天性,但如果家长不能冷静“守护”,强行为爱“出头”,不仅无益于小事化了,往往还会激化双方矛盾导致事态升级。近日,耀州区法院小丘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幼童误伤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一对一”“破局”解分歧,被告当庭履行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小吴(被告之子)在一儿童淘气堡内玩耍时,与同在此处玩的小齐(原告)之子相撞,被告见状,“护犊”心切,遂与原告发生争吵。此时,情绪“上头”的被告上前殴打原告,致原告后脑勺着地,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原告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后双方就原告受伤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其进行赔偿。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审判原则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掌握了解矛盾症结所在,试图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在调解初期,对引起矛盾纠纷的争议点,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升级,矛盾也一点点激化,现场气氛紧张,“硝烟”再起。
为在维护受伤孩子利益和化解矛盾纠纷中找到一种平衡,承办法官迅速转变策略,从情感的角度入手,将纠纷定义为孩子间的玩耍嬉闹,用柔性的处理技巧,让双方父母以更加主动和轻松的心态参与到纠纷化解中。
随后,为了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承办法官又采取了“一对一式”调解方法,分别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根据证据分析、归纳事实等方面,从情理上换位思考,从法理上给予释理说法,引导双方从多角度出发,结合诉讼成本、个人精力等方面考量。同时,为助力平息争端,承办法官又从孩子长远的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劝解,适时提出合理的调解意见。
最终,原被告双方决定各让一步,接受了承办法官的建议,当即签署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主动给付原告赔偿款,笼罩在两个家庭的阴霾,烟消云散。
法官提醒
当孩子之间在生活、学习过程中发生争执时,家长作为孩子监护人,如何处理孩子之间的争执,往往影响着争执的发展动向及孩子价值观的树立,正确引导孩子解决问题,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希望父母都能平息争强斗胜之气,为孩子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