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 以法之名 用爱守护

发布时间:2025-03-14 10:15  浏览量:6

“妇女和儿童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不仅能够打击拐卖儿童、家庭暴力等犯罪行为,还能通过严格审查案件,确保司法公正,有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3月10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近年来,留坝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不断深化“检察+妇联”协作机制,主动融入和服务保障留坝县域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大局,携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领域检察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的配合衔接,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倾情守护妇女儿童权益。

筑牢安全网

聚焦案件办理,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留坝县检察院全方位加强妇女儿童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益保护,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筑牢法治屏障。3年来,该院办理涉家庭暴力、妇女权益侵害的强制猥亵、强奸、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起诉3件3人。

汇聚协同合力,持续做深做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留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县妇联在本院挂牌成立“杨婷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的重要作用,积极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3年来,该院对被侵害的妇女、未成年人协同团县委、妇联开展心理疏导2次、家庭教育指导1次;以“向阳花”未成年人品牌工作为载体,打造“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护救助”实践基地,与团县委、民政部门开展微心愿实现、亲情联席等活动,为6名儿童认领微心愿,与民政部门对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孤儿开展慰问帮扶,与公安、民政部门合力对1名未成年人孤儿身份进行申报确认,帮助解决监护中存在的困难。

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留坝县检察院邀请辖区内的妇女代表走进法庭,近距离参与庭审活动,增强她们知法、懂法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组织干警深入农村和偏远地区开展“院坝说法”,宣讲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妇女懂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该院会同县妇联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等走进检察院,了解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检察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共同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

撑起保护伞

发挥支持起诉职能,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留坝县检察院依法运用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等方式,为受侵害妇女提供帮助。2024年,该院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为妇女追回劳动报酬、追索山林土地权益受损赔偿金案件7件9人,追回劳动报酬0.94万元,追回山林土地权益损害赔偿金2.137万元。

强化涉及婚姻家庭权益民事诉讼监督力度。留坝县检察院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法院规范离婚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程序,保障民法典规定权利落实落地,切实维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

做实做优公益诉讼守护妇女权益。留坝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外嫁女”涉土地合法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受家暴妇女权益保护专项行动,聚焦农村地区“外嫁女”因婚姻关系变动导致土地权益受损和家庭内部的隐蔽暴力等问题,组织干警前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医院和八个镇(街道)走访调研,累计摸排案件线索20余条。

点亮希望灯

彰显司法温度,强化被害妇女儿童救助力度。留坝县检察院设置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岗,对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持续推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行动。2024年,该院共办理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9件9人,并及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困难妇女救助典型案例。

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综合治理。留坝县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工作理念,将经济救助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心理辅导等相结合,切实帮助妇女儿童及其家庭走出生活和心理困境。该院会同县妇联签订《关于加强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制度落地实现了困难妇女救助的长效机制;联合民政、妇联、人社部门对困难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积极向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救助建议函,寻求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提升救助效果,帮助困难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不断增强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覃瑞 记者 张大鹏)

(来源:西部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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