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子女上学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20 16:44 浏览量:9
拆迁户子女上学政策是:房子折迁后,已经取得学籍的,不影响子女上学;学校在拆迁范围内的,由当地教委另选新校址或统一安排;在原住房因拆迁,市民已搬到其它地方居住,子女离所在辖区指定的小学距离较远的,可以携带子女的适龄儿童户籍与租住证明、拆迁证明所在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协调安排,到目前居住的地方周边上学。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