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松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04-07 16:31  浏览量:6

《松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意见》现已公布,小编整理了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并一一解答,快往下看!

一、如何理解“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免试”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的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相对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二、如何理解“人户一致优先,分类梯度统筹”?

本区入学安置时,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当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适龄儿童和学生居住类房产情况、居住证积分情况等,实行“分类梯度统筹”。本市户籍人员产证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外省市户籍人员产证须为学生本人或父母。

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港澳台和居住证积分满120分的适龄儿童和学生,统筹安置时按“房产证年限”排序,优先安排产证年限四年及以上的儿童和学生。

在本区有居住类房产、居住证积分未满120分的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安置好前类后统筹安置入学。

在本区无居住类房产的,视资源情况,原则上在就读区域内(城区五所街道、九亭地区或各镇)整体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教育考试中心就近安排入学。

、哪些学校实行“五年限一户”政策?

2021年起,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乐学校逐步实施“五年限一户”;2023年起,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松江云间小学、华东政法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上海师范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逐步实施“五年限一户”。实行“五年限一户”的学校,每户房产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多孩除外)。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适龄儿童、学生由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如当年度对口入学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不受此政策限制。

四、跨省、跨区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跨省到本区就读六年级的小学五年级学生,根据《2025年松江区未在本市入园适龄儿童和来沪就读六年级学生信息登记办法》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跨区到本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本区公办小学如何进行验证?

5月17日—5月20日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根据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的有关信息,与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5月24日—5月25日开展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六、本区如何确保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公正公平?

为保证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公正、公平,本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软件;松江区公证处全程参与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全程录像;电脑随机录取全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及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并导入“入学报名系统”。

报名民办小学、初中未被录取后怎么安置入学?

报名民办小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报名民办初中又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以“本校直升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公办非九年一贯制初中以“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安排入学。

跨省、跨区回本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统筹安排入学。

八、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

第一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

第二种情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市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资料:区教育局工作站

编辑:桂可欣 沈莉娜

审核:周样波 周正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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