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免票观影”优惠如何应享尽享

发布时间:2024-06-01 14:34  浏览量:21

这两天,带孩子看场电影成为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的热门选择之一。然而,记者在某育儿平台发现,多名博主发帖吐槽影院及购票平台对“儿童观影免票无座”这一规定未做明显标识,导致多数家长误购票且无法退票的情况。

帖子一经发出便引起热议。有网友表示,票价不贵,花钱也买到了座位,家长不必小题大做;但更多网友认为,价格并不是问题的重点,既然有规定,影院和购票平台就应明确告知,把选择权交到家长手中。记者了解到,“儿童观影免票无座”是指“每一名持票成年人可免费携带一名未达购票身高或年龄标准的儿童,但不提供座位”。

标识不明退票难

记者近日走访沪上多家影院,在入口处及取票机器处均未看到“儿童观影免票无座”相关标识。在一家影院,经工作人员提示,记者在检票口旁发现有身高基准线,但并没有说明文字,也无其他标识。

记者随机采访多名观众,大部分并不清楚这一免票规定。吴女士表示,她在平台购票时因没看到儿童免票的说明,基本都是按人数购票。“三四岁的小孩怕黑,以前看电影都是全程坐在大人腿上,没有单独占座的。这次有人告诉我,这个年纪的小孩不占座是不用买票的。”吴女士说,得知这一情况后,她在开场前当即联系影院和平台,表示孩子不占座,商量能否退票,但对方均以取票之后不能退票为由拒绝。吴女士说,从平台购票、影院取票再到人工检票,她始终没有看到“儿童观影免票无座”标识。

为此,记者打开多个购票平台App随机选择几家影院在线购票,从选座到提交订单再到付款页,确实没有看到明确提醒。随后,在客服引导下,记者进入选座页面,点开不起眼的滚动观影通知才看到“隐蔽”的提醒。

那么,影院和购票平台到底该不该明确标识免票规定?该不该给已购票的免费人群做退票处理呢?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玉霞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影院及平台对儿童免票无座的购票须知标识不明的情况,是不合法且不合理的。

免票标准五花八门

除了标识不明外,免票标准不一也是网友吐槽的原因之一。有网友留言:“有的儿童电影,尤其是六一档、春节档,明确规定儿童、婴幼儿均须购票。但有些儿童电影又是身高1.3米以下免票无座,我好几次遇到过该买没买、不用买又买了的情况。”

不止影片本身对购票要求不一,不同影院免票标准也不统一。记者在走访影院时发现,多数影院免票无座的身高基准线为1.3米以下,但也有影院的标准是1.2米以下。一家影院工作人员表示,对儿童观影是否免票,有按身高的、按影片类别的,也有按照不同放映厅等来限定的,他也不能给出准确答案。

五花八门的免票标准把观众绕晕了,吴先生向记者诉苦:“搞不懂电影票的免票标准,更搞不懂影院标准为何不能统一,也不清楚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张玉霞表示,虽然该法目前并未明确规定提供优惠的标准和细则,但电影院应将相关收费标准提前告知消费者,对于有单独用座需求的孩子及时提醒购票,对于无需占座的幼童是否免票也应明确告知。家长观影前也要多留心规则、通知,不清楚时可向影院咨询。

作者:商慧

文:本报记者 商慧 图:叶辰亮 编辑:施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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