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幼升小家长!关注这些时间节点!错过影响入学
发布时间:2024-11-22 00:11 浏览量:8
随着2024年即将进入尾声25年幼升小和小升初的招生入学即将会在年后陆续开始
每年3-4月份很多学校都会陆续开始进行摸底登记每年在5月左右陕西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就会发布6月份是重要节点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都会在6月发布7月往往会进行入学资料审核,为期两周左右8月初幼升小和小升初的孩子们就是陆续收到入学通知啦!下面小鱼老师给大家汇总了24年入学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各类型户口入学所需资料转给需要的家长!
每年3-4月份很多学校都会陆续开始进行摸底登记每年在5月左右陕西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就会发布6月份是重要节点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各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都会在6月发布7月往往会进行入学资料审核,为期两周左右8月初幼升小和小升初的孩子们就是陆续收到入学通知啦!下面小鱼老师给大家汇总了24年入学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各类型户口入学所需资料转给需要的家长!
招生入学日程表
入学资料准备
以雁塔区原文件为例,各区入学资料一致一、房户一致:(7月12日9:00至7月17日17:00):人、房、户一致的学区内雁塔区户籍适龄儿童;具备直升资格的小区业主子女或高校教职工子女(2022年民转公学校)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也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审验资料。二、集体户:入学办法: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四、资审时间及地点:(一)资审时间:7 月 18 日9:00 至7 月25 日17:00(二)资审地点:各义务段公办信息审核点审核材料: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学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社区证明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口学校信息审核。三、外地户口:一、入学对象:持有 “ 三证” 的随迁子女二、资格审查:持相关资料在其居住地到对口学校进行信息 审核,信息审核按照 “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审核 合格后领取《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 成对公办学校登记,确定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三、入学办法:采用分类资审,积分排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四、资审时间及地点:(一)资审时间:7 月 18 日 9:00 至 7 月 25 日 17:00(二)资审地点:各义务段公办信息审核点五、“三证 ”材料说明:随迁子女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 员。西安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 人)在雁塔区居住就业,申请在雁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少年入学,参照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 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一)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父 母一方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地点需在雁塔区内。( 二)凡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须提 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父母一方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明要为同一个人。1.户籍证明:( 1 ) 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随迁子女和父母一方在一起的户 口薄(随迁子女户籍未随父母一方者,需提供出生证或父母结婚 证)。( 2 )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 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如果是2017年8月31 日(含8月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家长需提供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延缓入学证明。2.居住证明:( 1)西安市以外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①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雁塔区居住的 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②购房户还需持有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现居 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③租房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 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现租住地物业 (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周至县、蓝田县、鄂邑区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①购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及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②租房户:父母一方在雁塔区有效的租房合同及现租住地物 业(或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雁塔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证件复印 件用于存档。六、注意事项1.随迁子女信息审核学校与入学学校无关。2.随迁子女入学与资审先后顺序无关,请家长务必安排好时 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登记,逾期将不再办理。3.家长提供的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 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4.凡因“三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