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哈市未被民办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公办校

发布时间:2024-07-09 15:53  浏览量:16

8日,记者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了解到,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众号,于7月9—10日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办学校报名,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时间节点

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日—10日,报名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公办学校报名,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

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区、县(市)教育局确定。

7月19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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