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岁以下儿童、现役军人家属可免票!湖南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25 02:59  浏览量:21

4月24日,湖南省发改委联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对文件进行了解读。《办法》扩大了优惠群体范围,新增对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

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六个月公布

据介绍,《办法》明确,景区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不需履行其他定价程序。新建景区的门票及交通运输服务价格,按照定价权限可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时间不得超过2年。试行价格期满前,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景区试行情况,履行听证等程序,制定正式价格。

同时,制定和调整的景区门票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通过政务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在价格优惠政策方面,《办法》强调,景区对14周岁(不含14周岁)以下的儿童、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凭有效证件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65周岁(不含65周岁)的老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优惠。

此外,禁止收取景区(含服务中心、配套停车场等)厕所使用费。禁止在出售门票的同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扩大优惠群体范围

本次发布的《办法》和《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2019〕143号)有何区别?对此,湖南省发改委解释称,本次《办法》扩大了优惠群体范围。如,新增对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实行门票免票优惠,鼓励对退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票价减免优惠;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免票。此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相应的优惠措施并对外公示。

此外,明确了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制定或调整价格,不高于原门票价格的,可按有关规定采取简易程序。强化了景区公示要求。对于景区的价格公示牌,要求新增“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应公示收费依据;对于境外游客较多的游览参观点,必须用中、英文或两种以上的文字公示规定内容。

“景区应该做配套设施发展,让人气带动消费,而不是门票带动消费。”业内人士指出,《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湖南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也扩大了优惠群体范围,这既是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是在培育一种向善的城市文化,“发展旅游业,一定要有大视野,在旅游产品的改造升级和更新换代上做文章,提高旅游产品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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