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动态|辽宁细化39项服务关爱保护流动儿童
发布时间:2025-03-14 08:02 浏览量:4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旭)完善落实教育保障政策、卫生医疗保障措施、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等公共服务措施;加强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做好城市融入服务等关爱服务保障……近日,辽宁省民政厅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同时,以清单的形式,细化明确包括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内的相关儿童群体的39项关爱服务内容,确保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辽宁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都纳入此次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信息台账,细化关爱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
聚焦完善公共服务措施,辽宁将落实教育保障政策,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政策。此外,辽宁明确要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有需求的流动儿童分类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等服务,不断优化稳岗就业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为流动儿童父母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