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家长必看攻略,事关2025新生入学……

发布时间:2024-11-16 17:36  浏览量:2

廊坊市教育局关于

直属学校“教育入学一件事”的办事指南

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招收主城区片内年满6周岁(例:2025年9月入学,需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收主城区片内入学年度的小学毕业生。

二、学校范围

1.小学: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一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二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三附属小学。

2.初中:管道局中学(初中部)、廊坊市第七中学(初中部)。

三、报名材料

1.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廊坊市第二实验小学按照安次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有关政策执行。

2.廊坊市第七中学(初中部)按照广阳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有关政策执行。

3.管道局中学第一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二附属小学、管道局中学第三附属小学及管道局中学(初中部)按与原企业签订的有关协议要求执行。对于产生的空余学位,按照广阳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有关政策执行。

四、有关说明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报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报名。按照相关顺序录取,如录取到某一类别超出招生计划人数,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3.因学生家长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的,当片区内学校无学位时,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4.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5.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属各学校发布的招生方案,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后续招生方案为准。

6.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进行解释。

廊坊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5年“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入学安置范围

(一)小学入学安置范围。广阳辖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子女。小学入学年龄为学籍系统自动控制,未满6周岁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二)中学入学安置范围。符合入学安置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

二、入学安置细则

(一)负责安置

1.广阳城区户籍、自有住房(指监护人)、户籍在此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若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交费收据),出生医学证明。

2.城中村村民适龄子女。法定监护人一方及子女为城中村户籍的适龄子女。需提交户口本(含户主页、监护人一方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

3.广阳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户口本(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二)负责调剂

1.广阳城区户籍、自有住房(指监护人)、房户分离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若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交费收据),出生医学证明。

2.广阳城区户籍、无自有住房、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若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交费收据),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廊坊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非广阳城区户籍,在广阳城区自有住房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若无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及物业交费收据),出生医学证明。

4.广阳区外来务工人员(指非广阳、安次、开发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下列证件。

(1)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2)居住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廊坊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3)工作证明。就业证或劳动合同(需由廊坊市或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4)社保证明。廊坊市或广阳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

5.广阳区外来经商人员(指非广阳、安次、开发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下列证件。

(1)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2)居住证明。居住证,房屋的租赁备案登记证,廊坊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3)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及广阳区税务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说明

1.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房屋产权证(或网签合同)用途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且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100%产权。

2.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入学需要到广阳区教体局人事股登记;机场拆迁户未交房的适龄子女入学请到各村街进行登记。

3.如录取到某一类别时超出了招生计划人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4.因学生家长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的,当就近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局调剂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5.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6.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区教体局发布的入学安置方案,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后续入学安置方案为准。

7.城区将于2025年8月20日公布新生入学安置结果。

8.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区教体局进行解释。

廊坊市广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主城区“教育入学一件事”的办事指南

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年满6周岁(例:2025年9月入学,需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符合安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符合安次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学校范围

安次主城区指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内国办中小学,具体包括:

小学:廊坊市第一小学、廊坊市第五小学、廊坊市实验小学、廊坊市第十四小学、廊坊市第十七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一小学、廊坊市第二十八小学、廊坊市第二十九小学、廊坊市第三十小学、廊坊市第三十三小学、廊坊市第十七中学(小学部)、北史家务西孟各庄小学、北史家务祖各庄小学、杨税务镇杨税务小学、杨税务镇南庄小学、仇庄镇普照营小学。

中学:廊坊市第四中学、廊坊市第五中学、廊坊市第十中学、廊坊市第十七(中学部)、廊坊市第十八中学、廊坊市第二十中学。

三、招生程序

(一)分类报名

中小学报名入学按照房户一致(A类)、现役军人(B类)、户籍(C类)、燕赵英才(D类)、房产(E类)、企业养老保险(F类)6个大类、12个小类进行,采取线上分类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分类情况如下:

1.A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且户籍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2.B类:安次区内工作和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3.C1类: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以租房落户的,需提交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

4.C2类: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

5.C3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6.C4类: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7.D类:主城区工作和居住的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8.E1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主城区户籍,但房户不一致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9.E2类:法定监护人片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安次区乡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

10.E3类: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非安次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结婚证。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11.F1类:安次区乡镇户籍(南环路、西环路合围区域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12.F2类:安次区以外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开发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安次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安次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或安次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企业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廊坊市域外户籍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二)注意事项

2.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50%及以上的产权。

3.所有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法定监护人企业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地址作为片区划分依据;缴纳市直企业养老保险人员以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址为片区划分依据;灵活就业且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体局结合招生情况统筹安置。

4.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子女,按照以房产入学的E1-E3类办理入学,并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

5.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入学材料的,当片区内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局按照其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6.按照入学材料从第1类到第12类的顺序依次录取,如录取到某一类别时超出了招生计划人数,由区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主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向乡镇学校调剂。

7.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安次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发布的招生通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当年招生通知为准。

8.对入学材料弄虚作假,部门联审联验未通过的,取消入学资格,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解释。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廊坊市安次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廊坊市开发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入学条件

一年级:招收符合开发区入学条件年满6周岁(例:2025年9月入学,需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七年级:招收符合开发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分类报名

按照(一)户籍类、(二)房产类、(三)现役军人类、(四)燕赵英才卡类、(五)随迁子女类,分为五大类11小类。

三、入学材料

(一)户籍类

主要涵盖以开发区户籍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子女。具体细分为:

1.开发区各行政村村民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未完成拆迁回迁村民子女,需提供拆迁协议及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或自有房产证明。

2.户主为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物业收据或发票,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明,结婚证。

3.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三代人户籍在一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

4.法定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必要时提供结婚证。

5.法定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二)房产类

涵盖以房产为主要依据的适龄子女。具体细分为:

1.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且户籍在该房产名下的适龄子女(房户一致)。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

2.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自有住房(确已入住),但房户不一致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收据或发票、出生证明,结婚证,非开发区户籍人员,廊坊市域外户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居住证。

(三)现役军人类

涵盖在开发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军官证、现役军人单位证明、居住证明,结婚证。

(四)燕赵英才卡类

涵盖在开发区工作和居住的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适龄子女。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燕赵英才卡持卡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工作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出生证、结婚证。

(五)随迁子女类(主要涵盖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安次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开发区就业证(或备案合同)、廊坊市本级或开发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2.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含广阳区和安次区户籍)。提交材料包括:户口本(含主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学生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开发区营业执照、廊坊市本级或开发区人社局出具的上年12月至当年5月养老保险证明(不含补缴)、监护人双方的主城区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出生证、结婚证。

四、报名方式

线上办理。学生家长登录廊坊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线完成信息填报。

五、有关说明

2.报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报名。

3.以房产为入学依据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用途(性质)须为住宅,且法定监护人需持有该房产100%的产权。

4.按照类别(一)户籍类1.开发区各行政村村民子女、(二)房产类1.房户一致、(三)现役军人类为安置入学;其他各类为调剂入学,如录取到某一类别时超出了招生计划人数,由文教卫生局遵循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周边学校就读。

5.在入学报名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在主城区一个辖区进行报名。若因学生家长原因未按规定提交报名入学材料,其子女将由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依据实际学位情况,调剂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6.如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本入学指南根据情况相应调整。

7.学生及家长请关注“廊坊开发区文教卫生局”公众号发布的招生方案,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后续招生方案为准。

8.本入学指南最终解释权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解释。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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